您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网上订单,电子邮件等联系方法与我们公司的业务员进行联系,商谈具体订货事宜。联系方法详见“联系我们”。
当您的订货要求得到确认签订合同后,您可以使用支票、电汇、汇票、邮局汇款等方式付款。汇款信息详见“付款方式”。
注:如果您使用的支付方式是电汇,那么汇款后,请您务必将电汇凭证传真至:010-62106430/62104597;
1、如果您是使用电汇付款的用户,当公司收到电汇凭的证传真件并经确认无误后,公司将派专人,按照您指定的运输方式,将货物在24小时内寄出。
2、如果您是使用汇票、邮局汇款的用户,公司在收到汇票或汇款单并经确认无误后,公司将派专人,按照您指定的运输方式,将货物在24小时内寄出。
注:以上两种发货方式只适用于您所订产品是公司现货的情况。如果您所订产品需要我们向厂家订货,那么发货时间须由我们和您另外协商。
我们将和您协商解决运输费用问题。
您在收到所订产品后,如果对产品的质量产生异议,需在收到产品之后的两周内通知我们,并在收到产品后的一个月内,凭市级(或市级以上)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质检报告,向我公司提出退(换)产品要求。对于您的合理的退(换)产品的要求,我公司将以最快的反映速度,给予您最满意的答复。